本所為一跨領域研究所,以建築和文化資產之歷史理論為上位知識支持古蹟遺址、文化景觀等有形文化資產研究,以及民俗、傳統工藝美術為主的無形文化資產研究,旨在培育兼具國際視野及地方文化根基的建築史、有形文化資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理論及實務的一流人才,並積極提昇水準,成為台灣建築與文化資產相關議題之學術研究重鎮。
本所之前身為「傳統藝術研究所」和「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」,分別奉教育部核准成立於民國八十二年與民國九十一年,一直以來穩定發展,作育可觀的優秀人才,服務國家社會,儼然已成國內相關領域之重要高等教學與研究之學術機構,並獲九十五年大學系所評鑑「通過」之肯定。因著眼於兩所更前瞻性的未來共同發展,乃整合兩所資源,成立「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」,並奉教育部核准,從民國一百年正式啟動。
目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下屬世界遺產公約組織(WHC)將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與文化遺產,文化遺產又分為有形(或稱物質)文化遺產與無形(或稱非物質)文化遺產。一直以來「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」從事建築史、聚落學與古蹟、考古遺址、文化地景、保存科技等有關有形文化遺產的歷史與保存的教學、研究與產學合作之工作,「傳統藝術研究所」則從事民俗工藝美術、戲曲等有關無形文化遺產的教學、研究與產學合作之工作。因此,在世界文化遺產的架構之下,兩所整合,成為「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」,有形與無形兼備,有其時宜性、正當性、合理性與前瞻性。
本所分為 (一)建築與有形文化資產組、(二)無形文化資產組,主要的教學、研究及服務的方向與發展重點包括:
(1) 建構跨領域特色教學之平台,展開校際、學際相關領域之對話機制,拓展學生視野,達成人文藝術及科技整合之交流。
(2) 地方深耕及國際視野並重,建構自由、多元及強調社會關懷的教育氛圍。
(3) 廣義的文化性資產(即包括有形及無形文化性資產)為主。
(4) 初期以理論及政策研究為先,建立產官學對話平台,中長期則致力於保存科學,期望發展為國際級的文化資產研究重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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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